1.负责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2.协调指导基层党委、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3.了解和掌握基层党委、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的情况;
4.指导检查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5.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
6.负责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
7.负责发展党员工作;
8.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队伍管理工作;
9.负责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10.负责区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1.负责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的建设、维护及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12.负责党刊、杂志、学习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
13.负责建国前老党员、贫困党员走访慰问工作;
14.负责完成上级党组织部门下达的调研工作任务;
15.负责高新区县级以上领导的年度考核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16.负责副县级领导干部出入境管理工作;
17.负责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及归档工作;
18.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9.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建设工作;
20.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换届酝酿推选工作;
21.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 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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