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2.组织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
3.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负责全区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负责干部的聘任(用)、任免、调配;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区内绩效考核工作;
6.受理人事和劳动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7.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各项荣誉制度;
9.拟定并组织实施各项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各项奖励工作;
10.负责组织落实职业资格的评定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劳动者的就业指导工作;
11.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核定全区人员的工资,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交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2.负责全区各部门的考勤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管委会有关制度、规定对请、休假进行严格审核;
13.负责全区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14.负责本部门党建和工青妇工作;
15.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通化市经开环路1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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