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拟定全区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3.指导全区建设行业行政监察;
4.制定全区年度建设项目计划;
5.负责入区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6.协助市棚改办开展棚改工作;
7.负责入区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发放;
8.负责办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续并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
9.负责全区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批工作;
11.负责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12.负责本部门党建和工青妇工作;
13.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通化市经开环路1566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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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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