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相关政策;
2.负责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4.会同国土资源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区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管理工作;
5.负责土地和房屋征收档案的管理,完成相关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流动经营、占道经营和无照商贩的管理;
7.负责对违法建筑的查处;负责对施工现场不按规定堆放物品、垃圾,超标排放废气和污水的管理;
8.负责本部门党建和工青妇工作;
9.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通化市经开环路1566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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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曲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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