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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6-19 11:25 作者:admin


  各相关部门 

  现将《通化医药高新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抓好落实。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35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供水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3—2026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4号)要求,按照“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总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需要为牵引,突出“建好、管好、用好”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按照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实现工程全区统管企业化运营,完善应急供水体制机制,确保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 

  (二)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同时,紧密结合我区水源条件、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等因素,全面推进24小时供水,在发展中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三)主要目标 

  2024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达到60%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达到70%以上;计量收费工程比例达到40%以上;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高新区统一管理,全面实现企业化运营。到2025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达到65%24小时供水工程实现全覆盖;计量收费工程比例达到70%以上;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企业化运营机制更加完善。 

  2026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达到70%;计量收费实现全覆盖;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化运营机制基本健全完善,工程实现“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实现24小时供水目标 

  社会事业局逐个工程摸清现有水源水量、水处理能力,结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综合考虑水源水质、工程规模、管网分布和运行方式,负责谋划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局按要求组织施工单位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确保程竣工后保质保量实现24小时供水。 

  (责任部门:社会事业局、建设局) 

  (二)全面实行全区统管企业化运营 

  按照“行政监管、企业化运营”的总思路,通过聘用第三方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管护等方式,对工程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统一管理、统一运营。运营企业对管水员统一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社会事业局、第三方公司) 

  (三)全面推进农村供水计量收费 

  以企业化管理为突破口,强化计量设施安装,实现计量收费。逐村逐户建立用水户缴费台账,推动使用智能水表等计量设备,推广在线缴费等便民措施,确保水费应收尽收,促进节约用水。强化水费管理使用,确保水费优先用于工程运行及改造,切实发挥水费应有作用。 

  (责任部门:社会事业局、第三方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社会事业局负责方案起草和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方案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做好一般债、专项债等申报工作,做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室对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对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工作落后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