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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化医药高新区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公布论证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的通知
时间:2024-07-16 12:21 作者:admin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通化医药高新区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公布论证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通化医药高新区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公布论证。 

  二、事项起草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快通化医药高新区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工作实际,通化医药高新区起草了《实施方案》。 

  三、事项主要内容 

  一是功能定位通过深化改革,全力将通化医药高新区打造成为全市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医药健康产业的集聚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先导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示范区,成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 

  二是发展目标通过深化改革,着力破解医药高新区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不优等突出问题,迅速提高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确保经济总量进入全市前列,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在全国、全省国家级高新区综合评价中实现排名争先进位,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升。 

  三是主要任务1.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强规划引领,着力构建“三主三辅”产业布局,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度。聚力招大引强,创新招商方式,转变招商模式,引入更多战略投资者。深化科技创新,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大放权力度,不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实现“区内事区内办”。2.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科学设置岗位,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实行档案管理岗位聘用管理,打破身份界限,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畅通通化医药高新区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公司之间领导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渠道,积极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之间进行人员轮岗交流。实行绩效工资制。3.剥离移交社会管理事务。将通化医药高新区列为全市开发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改革试点,坚持原核定规划面积不变、应交尽交整体移交、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协同配合“四个原则”,逐步剥离移交高新区的社会管理事务职能,全部交由原属地接收,其中张家村、自安村、湾湾川村以及六合盛、欣安、金河湾、玉皇尚郡、棉纺家园、奕达、自安、张家8个居民小区由东昌区接收;长胜村、桃源经济合作社、建红社区由二道江区接收;葫芦套村由通化县接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事项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评估单位提出; 

  3.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联系地址:通化市经开环路1566号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435-3508688 

  联系邮箱:theda@163.com 

  六、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 

    

         中共通化医药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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