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吉环环评字[2024]14号)和《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通知》(通市环发〔2024〕37号)的规定,我局对吉林省老参娘参业有限公司提出的《老参娘大健康产品生产项目》的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吉林省老参娘参业有限公司所提请求,现作出审批决定。 批准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
特此公告。
1 文件名称 《老参娘大健康产品生产项目》
2 批准文号 通高新环建字[2025]7号
3 发文时间 2025年8月18日
4 批复全文 见附件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
2025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公网安备 220500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