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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吉林省朗林矿质肥料有限公司肥料产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11-22 09:03 作者:admin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吉林省朗林矿质肥料有限公司肥料产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1月24日(2个自然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如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  0435-3647377  ;联系地址:通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吉林省通化市秀泉路17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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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吉林省朗林矿质肥料有限公司肥料产品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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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花路9号

3

建设单位

吉林省朗林矿质肥料有限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花路9号,租赁通化高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肥料产品产业化项目。项目建筑面积4300m2、建筑面积4800m2,由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和办公楼等建筑物组成,外购水渣粉、膨润土、钙石粉、菌剂和腐植酸等成品料,安装输送机、流量计、刮板机、搅拌机、分料器、造粒机、筛分机、布袋除尘器、风机、空压机和储料罐等设备,按《非水溶中量元素肥料》(NY/T3830-2021)和《硅肥》(NY/T797-2004)标准,采取原料储存、上料和计量、搅拌、分流、造粒、输送和提升、筛分、包装至成品等生产工艺过程,年产土壤调理剂非水溶中量元素(钙镁)肥料7万吨和抗氧化硅肥料(SiO2)3万吨。项目不设食堂,建筑物由开发区集中供热锅炉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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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建设封闭的生产厂房、原料库和成品库;生产线的上料、搅拌、造粒和筛分等产生粉尘工序,采取设备密闭及集气和布袋除尘等治理措施,排放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的贮存和搬运过程,采取库房密闭、洒水清扫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安装的上料机、搅拌机、造粒机、筛分风机和空压机等产生噪声的工段,要采取消音、隔声、车间封闭、内装隔声吸声材料和基础减振及软连接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产的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为原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理;废除尘布袋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持证排污和自行监测:建设项目在完成达标验收前,要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后落实持证排污。按照排污许可证中明确的监测点位、污染因子和监测频次等要求,定期实施自行监测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要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此件公开发布)